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4-02-02 15:38:08 发布科室:宣传部 发布人:张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2月1日上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在市南院区第二会议室召开,徐岩副院长及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门急诊部主任翁韵琦主持,四院区相关部门同步视频参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秘书、检验科市南院区潘华政主任进行工作汇报,潘主任谈到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加强培训,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减少事故发生。此外,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基础保障,需要定期对实验室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总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管理。潘主任同时汇报了今年1月份进行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情况,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建立及体系文件、备案管理、风险评估与风险控制、实验室活动管理、应急处置、安全督导检查等内容进行逐条核实。并现场对我院检验科、输血科、分子病理科、产前诊断中心等实验室的设置与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生物安全防护及应急措施,标本管理及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演练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实验室及工作人员存在不合乎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行为和问题,均以台账的形式反馈相关实验室负责人,要求限期整改。
最后,徐岩副院长强调,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验室生物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对于不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和实验人员,要将问题通知相关实验室负责人,认真落实整改,直至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绝不姑息任何违反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徐院长提出各实验室都存在一定的人员流动性,例如实习生、研究生等,且学生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因此对实验人员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必须要持续增强实验室人员和学生的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 提高实验所有人员的安全意识才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重要保障。需要定期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规范实验人员的操作技能。明确实验室的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要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运作,并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规章制度得到遵守,预防和应对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 检验科市南院区 袁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