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青大附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二〇二五年第三次理论学习会。
会议由青岛大学青岛医学院党委书记、青大附院党委书记蒋光峰主持。会上,专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精神。
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就学习内容进行了讨论。
副院长张斌发言。他表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认真逐条进行检视,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将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相结合,以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
西海岸院区院长助理、党政办公室主任刘伟谈心得体会。他表示,要筑牢信仰之基,强化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将严的标准融入日常工作,积极营造遵规守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市北院区综合管理部主任张杰涛谈心得体会。他表示,市北院区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底线,提高医护员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以优良作风赢得患者信任。
蒋光峰书记作总结讲话。会议强调,一要把握目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充分认识此次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在全院上下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加强支部品牌建设和廉洁文化建设,更好推进学习教育工作落实。二要认清当前形势,慎终如始,善作善为。要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同医院的行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严查摆问题,加强警示教育,严肃整治损害医院形象的违纪行为,扎实抓好集中整治。三要增强学习实效,确保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推进。要把调查研究作为破解医院发展难题的重要抓手,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坚持勤俭办事业,提升精细化运营水平,实现学习教育和医院实际工作双促进双提升,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栏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栏
-
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二〇二五年第三次理论学习会发布时间: 2025-04-03 | 来自:宣传部
-
青大附院召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3月24日,青大附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在市南院区学术报告厅召开,各院区同步视频。院党委书记蒋光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科室主任、护士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在全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学习教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以上率下、推进作风建设的“动员令”,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开展学习教育要聚焦主题,注重实效。本次学习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面深入查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整改,并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真正做到高质量学习,大力度自查,持续性改进。 会议要求,要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学习教育。院党委对医院学习教育负总责,带头搞好自身学习教育,同时扛起主体责任,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明确职责,一级抓一级,抓好推进落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坚决摒弃应付思想、过关心态,坚决防止“两张皮”。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学习教育有序有效开展,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奋力推进学院型、研究型、创新型智慧医院提供有力保障。发布时间: 2025-04-03 | 来自:宣传部
-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4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1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2名摄像记者、1名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200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500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1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19时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 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晚间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23.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华社播发简短出版消息,字数不超过200字,中央电视台不作报道。除经中央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24.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充分发挥中央职能部门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中央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央宣传部商中央办公厅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中央规定,由中央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仍担任国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同志,新闻报道工作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央宣传部研究解决。 五、加强督促检查 25.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细则,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7.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8.人大、政协、军队、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细则执行。 29.本细则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30.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发布时间: 2025-04-03 | 来自:宣传部
-
中央八项规定来源:共产党员网 2012 年 12 月 4 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政 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 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 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 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 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 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 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 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 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 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 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 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 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 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 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 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 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 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发布时间: 2025-04-03 | 来自:宣传部
-
关于在全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青大附院党发〔2025〕17号)各基层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5〕15号)、《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鲁办发〔2025〕4号)、《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青办发〔2025〕5号)要求和党中央及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及青岛大学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在医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院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奋力推进学院型、研究型、创新型智慧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安排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学习教育于2025年3月中旬启动、7月底前基本结束,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深入学习研讨 1.突出学习重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坚定不移抓好落实。 2.领导班子示范带动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围绕学习重点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医院实际深入开展研讨,准确掌握主旨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增强自觉。“七一”前,党委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以讲促学、以讲带学。 3.党支部抓好全覆盖学习。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党员进行学习,督促党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抓好个人自学,确保务实有效、入脑入心。离退休党委要组织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学习。 4.分级分类培训党员、干部。院党委要将学习教育有关内容作为党员的重要内容,统筹抓好学习研讨。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学习教育。 (二)认真查摆问题 5.深挖细查问题。通过对标对表查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头从严查摆问题,列出班子和个人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实效。学习教育结束前,通过党委会议形式集体研究班子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6.加强警示教育。要用好反面典型案例,利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会、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抓好日常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7.剖析反面典型案例。党委班子成员要结合实际研究确定至少1个反面典型案例,通过党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引导党员、干部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三)抓实集中整治 8.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9.确定集中整治任务。重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政绩观偏差、搞“面子工程”,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文风会风不实不正、搞文山会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存在差距,漠视群众、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调研培训等名义公款旅游,违规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开展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国(境)活动和国内考察调研活动等突出问题。 10.开展集中整治。建立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机制,认真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列出集中整治任务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项目化推进,动真碰硬,确保取得实效。 (四)坚持开门教育 11.注重群众参与。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职工对党员、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职工监督,立行立改、集中整治等情况采取适当方式适时向党员群众通报。 1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基层、深入临床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弄清楚职工和就医群众的急难愁盼,弄清楚基层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加以解决。 13.让职工可感可及。党员、干部要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在推动医院事业高质量发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职工和群众,让职工和群众切身感受到学习教育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三、组织领导 医院学习教育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成立工作专班承担具体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持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为加快推进学院型、研究型、创新型智慧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增强学习实效。要准确把握中央部署要求,坚持聚焦主题、注重实效,认真组织、精准发力,一体推进学查改,确保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领导班子示范带动,党支部全覆盖学习。要在真查实改、标本兼治上用力见效,深挖细查问题,加强警示教育,抓实集中整治。 (三)压紧压实责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学习教育负责,党组织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支部要认真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在学习教育中积极发挥作用。2025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注重宣传引导,为学习教育的开展营造浓厚氛围。 中共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4日发布时间: 2025-04-03 | 来自:宣传部